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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牛人shenhappy博客中的一篇文章
dlf 发表于 2007-07-09 22:27:59
<股指期货,一夜暴富的神话又将上演>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6月27日正式发布了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其配套《实施细则》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也于同日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和《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共计9个文件。这是股指期货准备工作中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中金所的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已经初步建立。
笔者统计了一下,上述9个文件的字数加在一起总计高达7万多字,因此,对许多普通投资者来说,研读这些文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里我们给大家简单地解读一下这些规则和办法,回答普通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几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搞明白究竟什么是股指期货。根据定义,股指期货的全称为“股票指数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依据的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合约。
上面只是概念化的定义,说的比较抽象。具体来说,股指期货就是一种标准化合约,这种标准化合约有价值和交易价格,可以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买卖。与商品期货不同的是,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股票指数而不是具体的商品。根据《交易细则》的规定,最先推出的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沪深300指数,也就是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先推出来的第一个股指期货产品将是沪深300股指期货。
沪深300股指期货如何买卖呢?显然我们需要先知道它的交易价格,也就一张沪深300股指期货标准化合约的价格。由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并没有关于首张股指期货合约的具体规定,因此我们只能根据这些规则简单的推算一下。《交易细则》中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这一数值选取综合了风险大小、市场规模和投资者参与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按照昨天沪深300指数收盘报价4040.48点计算: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规模(即合约的价格)=4040.48(沪深300指数点)×300元=1212144元=121.2144万元。也就是说,一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为121.2144万元。
按照保证金比例10%的规定,投资者购买这样一份合约应支付的保证金为12.12144万元。根据《交易细则》的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等于1张合约。因此,投资者要想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话,资金帐户上至少要有12.12144万元(这还仅仅只是交易保证金,没有考虑到结算准备金)。
数据显示,我国现货市场上约95%以上的投资者资金规模在10万元以下,连购买一份合约都不够,这意味着,95%以上的投资者将无法参与股指期货买卖,机构投资者如基金、券商等将成为市场主力。
为了能够说的简单明白一点,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向大家解释如何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这里我们只用做多(也就是买入,做空的操作与此类似),假如投资者目前帐户上有5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按照上面的计算他可以买入几手(因为最小交易单位是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呢?
由于是保证金交易,虽然沪深300股指期货每张标准化合约的价格高达121.2144万元,但10%的保证金比例使投资者只需支付12.12144万元就可以购买这样一份合约。因此,50万元资金可以买入4张(也就是4手)这样的标准化合约(50万元/12.12144万元=4.1249,因为交易单位是手,必须是整数)。
与股票一样,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在交易时段内也是随时变动的。我们假定投资者在今天上午开盘的时间买入了4手沪深300股指期货,他需要支付的保证金为:
12.12144万元*4手=48.48576万元。这时候,他的资金帐户上还应剩余下:50万元-48.48576万元=1.51424万元。
由于盘中价格波动,到收盘时该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可能已经变化,我们假定收盘时一张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从121.2144万元上涨到了130万元(根据交易规则,涨跌幅均被限制在10%),这样投资者在买入的第一天就实现了赢利。那么,他的赢利是多少呢?
根据《交易规则》,股指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就是说,交易所每天都会对投资者进行结算(这与股票交易明显不同)。这样,当天交易结束后,投资者帐户上就多出了:
(130万元-121.2144万元)*4手=35.1424万元。也就是说,第一天的交易,投资者就实现赢利35.1424万元(远比投资股票收益高的多)。
但是,如果该期货价格出现了下跌,比如说,收盘时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从121.2144万元下跌到了110万元,这样投资者当天就将损失:
(110万元-121.2144)*4手=-44.8576万元。也就是说,投资者第一天交易帐户上就亏损了44.8576万元。由于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投资者在交易结束时必须从保证金中扣除这部分损失,这样投资者保证金就只剩下:48.48576万元-44.8576万元=3.62816万元。加上投资者帐户中原来剩余的1.51424万元,这样仅仅一天的交易投资者帐户上就从50万元变成了:
3.62816万元+1.51424万元=5.1424万元。
当然这只是一天的交易情况。投资者如果第二天还想继续持有这4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话就必须向帐户上注入资金。按收盘价格每份合约110万元计算,交易结算时投资者必须注入:
110万元*4手*10%(保证金比例)-5.1424万元(现有资金余额)=35.8576万元。
如果投资者手头上有这么多钱,他当然可以在注入资金后继续第二天的交易。但是,如果投资者拿不出这么多钱的话,第二天交易时交易所就会对该帐户进行强制平仓,其结果就是投资者拥有的4张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被强制卖出,帐户上只剩下5.1424万元。
以上仅仅只是个简单的例子,而且没有考虑到期货到期交割的情况。
根据《交易细则》,沪深300股指期货标准化合约可能有四种:当月,下月和随后的两个季月。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当月合约指的是在当月第三个周五到期的合约,例如,今天是6月29日,6月份第三个周五是22日,也就是说当月合约已经到期交割。市场上目前能交易的只有下个月和随后两个季月的合约。所谓季月指的是3月、6月、9月和12月。根据《交易细则》,下月期货合约指的是下个月第三个周五到期的合约,现在看就是7月20日进行交割的期货合约,随后两季月合约分别指的是9月份第三个周五(9月21日)和12月份第三个周五(12月21日)到期交割的合约。
我们假定上述投资者买入的就是下月期货合约,而且在到期日前该投资者一直都幸运地持有这些期货合约。到7月20日交割日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这时候有两个关键的因素需要考虑:一是到期日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也就是盘中成交价格);二是当时的沪深300指数点位。
我们假定7月20日,该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报150万元(按每天10%涨跌幅限制计算有出现这样价格的可能)。
这位投资者如果在收盘前卖出的话他持有的这4张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就将达:150万元*4手=600万元。这就是说,这位投资者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帐面资金就从50万元变成了600多万元。
当然,这位投资者也可以不卖出这1张合约而是选择交割。这时候他能够获得的赢利是多少呢?
我们可以这样粗略地计算一下:我们假定7月20日沪深300指数收盘时报4500点。鉴于《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每个点数的乘数是300元,这位投资者的赢利为:
4500点*300元(乘数)*4(手)-48.48576万元(当初买入时的成本)=491.51424万元。
显然,对这位投资者来说,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也就是交割日)收盘前卖出的赢利要比选择交割实现的赢利大。
当然上述只是假想的情况,实际交易时股指期货交易价格会向其实际交割价格靠拢,理论上,两种选择的收益应该是一致的。
需要说明的是,《交易细则》中规定的股指期货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是0.2个指数点,按一个指数点300元计算,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就是60元,因此,我们上述计算中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变动也应该是60元的整数倍。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在数值选取上忽略了这一点,但这并不影响结果。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发现,股指期货确实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产品,普通投资者即便资金条件允许也不要轻易参与这类交易,投资者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否则一招不慎“暴富梦”很可能就变成了“黄梁梦”。
(以上内容为转贴,非本人意思)
-------------------------------------------------------
股指期货推出在即,投资者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前,必须要对交易的每个环节有个清楚的了解和认识,以避免因规则不熟带来的风险。
根据交易者交易目的不同,股指期货交易行为可分为三类:套期保值、投机、套利。下面分别介绍这三种期货交易。
一、套期保值
就是买入(卖出)与股票现货市场金额相当或相近、但交易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入)期货合约来补偿股票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保值类型中最基本的又可分为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买入套期保值,是指通过期货市场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以防止因股票现货价格上涨而遭受损失的行为;卖出套期保值,则指通过期货市场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以防止因股票现货价格下跌而造成损失的行为。
套期保值是期货市场产生的原动力。无论是商品期货市场、还是金融期货市场,其产生都是源于生产经营或金融投资过程中面临现货价格剧烈波动而带来风险时,自发形成的买卖远期合同的交易行为。这种远期合约买卖的交易机制经过不断完善,例如将合约标准化、引入对冲机制、建立保证金制度等,从而形成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商业企业通过期货市场为生产经营买了保险,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而金融企业则可以通过股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来规避、化解股市的系统性风险。
二、投机
“投机”一词用于期货交易行为中,并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指根据对市场的判断,把握机会,利用市场出现的价差进行买卖,从中获得利润的交易行为。投机者可以“买空”,也可以“卖空”。投机的目的很直接,就是获得价差利润。但投机是有风险的。
根据持有股指期货合约时间的长短,投机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长线投机者,此类交易者在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后,通常将合约持有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待价格对其有利时才将合约对冲;第二类是短线交易者,一般进行当日或某一交易时段的股指期货买卖,其持仓不过夜;第三类是逐小利者,又称“抢帽子者”,他们的技巧是利用价格的微小变动进行交易来获取微利,一天之内他们可以做多个回合的买卖交易。
投机者也是股指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必不可少的润滑剂。投机交易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承担了套期保值交易转移的风险,使股指期货市场正常运营得以保证。
三、套利
指同时买进和卖出两张不同到期日的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者买进自认为是“便宜的”合约,同时卖出那些“高价的”合约,从两合约价格间的变动关系中获利。在进行套利时,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约之间的相互价格关系,而不是绝对价格水平。
股指期货的套利一般可分为三类: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品种套利。跨期套利是套利交易中最普遍的一种,是利用同一股指期货但不同交割月份之间的价格出现异常变化时进行对冲而获利的,又可分为牛市套利(bullspread)和熊市套利(bearspread)两种形式。例如在进行股指期货的牛市套利时,套利者买入近期交割月份的股指期货合约,同时卖出远期交割月份的股指期货合约,希望近期合约价格上涨幅度大于远期合约价格的上涨幅度;而熊市套利则相反,即卖出近期交割月份合约,买入远期交割月份合约,并期望远期合约价格下跌幅度小于近期合约的价格下跌幅度。
跨市套利是在不同的市场之间的套利交易行为。当同一股指期货合约在两个或更多的交易所进行交易时,由于区域间的时区差别和地理差别,各合约间存在一定的价差关系。例如日经225指数期货在东京、新加坡和芝加哥分别上市交易。
另外,股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也存在跨市套利的机会。例如纽约股票现货市场与芝加哥股指期货市场,每年两个市场间会出现几次价差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这为交易者的跨市套利提供了机会,最常见的套利类型就是标准普尔指数的ETF与标准普尔指数期货之间的套利。
跨品种套利指的是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关联的指数期货产品之间的价差进行交易。这两种指数之间具有相互替代性或受同一供求因素制约。跨品种套利的交易形式是同时买进和卖出相同交割月份但不同种类的股指期货合约。例如道琼斯指数期货与标准普尔指数期货、迷你标准普尔指数期货与迷你纳斯达克指数期货之间等,都可以进行套利交易。
交易者之所以进行套利交易,主要是因为套利的风险较低,套利交易可以避免始料未及的或因价格剧烈波动而引起的损失,并提供某种保护,但套利的盈利能力也较直接交易小。套利的主要作用,一是帮助扭曲的市场价格回复到正常水平,二是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
当年没进金融专业,而且也没那么多的资金,据说参与股指期货的保证金门槛很高,上次听说是35w(文中举例说是10多w),所以这玩意离我还有比较遥远的距离。发此文 希望对有志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朋友有所帮助。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6月27日正式发布了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其配套《实施细则》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也于同日发布。同时发布的还有《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和《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共计9个文件。这是股指期货准备工作中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中金所的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已经初步建立。
笔者统计了一下,上述9个文件的字数加在一起总计高达7万多字,因此,对许多普通投资者来说,研读这些文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里我们给大家简单地解读一下这些规则和办法,回答普通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几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搞明白究竟什么是股指期货。根据定义,股指期货的全称为“股票指数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依据的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合约。
上面只是概念化的定义,说的比较抽象。具体来说,股指期货就是一种标准化合约,这种标准化合约有价值和交易价格,可以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买卖。与商品期货不同的是,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股票指数而不是具体的商品。根据《交易细则》的规定,最先推出的股指期货的标的物是沪深300指数,也就是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最先推出来的第一个股指期货产品将是沪深300股指期货。
沪深300股指期货如何买卖呢?显然我们需要先知道它的交易价格,也就一张沪深300股指期货标准化合约的价格。由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并没有关于首张股指期货合约的具体规定,因此我们只能根据这些规则简单的推算一下。《交易细则》中规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这一数值选取综合了风险大小、市场规模和投资者参与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按照昨天沪深300指数收盘报价4040.48点计算: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规模(即合约的价格)=4040.48(沪深300指数点)×300元=1212144元=121.2144万元。也就是说,一张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为121.2144万元。
按照保证金比例10%的规定,投资者购买这样一份合约应支付的保证金为12.12144万元。根据《交易细则》的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等于1张合约。因此,投资者要想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话,资金帐户上至少要有12.12144万元(这还仅仅只是交易保证金,没有考虑到结算准备金)。
数据显示,我国现货市场上约95%以上的投资者资金规模在10万元以下,连购买一份合约都不够,这意味着,95%以上的投资者将无法参与股指期货买卖,机构投资者如基金、券商等将成为市场主力。
为了能够说的简单明白一点,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向大家解释如何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这里我们只用做多(也就是买入,做空的操作与此类似),假如投资者目前帐户上有5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按照上面的计算他可以买入几手(因为最小交易单位是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呢?
由于是保证金交易,虽然沪深300股指期货每张标准化合约的价格高达121.2144万元,但10%的保证金比例使投资者只需支付12.12144万元就可以购买这样一份合约。因此,50万元资金可以买入4张(也就是4手)这样的标准化合约(50万元/12.12144万元=4.1249,因为交易单位是手,必须是整数)。
与股票一样,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在交易时段内也是随时变动的。我们假定投资者在今天上午开盘的时间买入了4手沪深300股指期货,他需要支付的保证金为:
12.12144万元*4手=48.48576万元。这时候,他的资金帐户上还应剩余下:50万元-48.48576万元=1.51424万元。
由于盘中价格波动,到收盘时该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可能已经变化,我们假定收盘时一张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从121.2144万元上涨到了130万元(根据交易规则,涨跌幅均被限制在10%),这样投资者在买入的第一天就实现了赢利。那么,他的赢利是多少呢?
根据《交易规则》,股指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就是说,交易所每天都会对投资者进行结算(这与股票交易明显不同)。这样,当天交易结束后,投资者帐户上就多出了:
(130万元-121.2144万元)*4手=35.1424万元。也就是说,第一天的交易,投资者就实现赢利35.1424万元(远比投资股票收益高的多)。
但是,如果该期货价格出现了下跌,比如说,收盘时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从121.2144万元下跌到了110万元,这样投资者当天就将损失:
(110万元-121.2144)*4手=-44.8576万元。也就是说,投资者第一天交易帐户上就亏损了44.8576万元。由于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投资者在交易结束时必须从保证金中扣除这部分损失,这样投资者保证金就只剩下:48.48576万元-44.8576万元=3.62816万元。加上投资者帐户中原来剩余的1.51424万元,这样仅仅一天的交易投资者帐户上就从50万元变成了:
3.62816万元+1.51424万元=5.1424万元。
当然这只是一天的交易情况。投资者如果第二天还想继续持有这4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话就必须向帐户上注入资金。按收盘价格每份合约110万元计算,交易结算时投资者必须注入:
110万元*4手*10%(保证金比例)-5.1424万元(现有资金余额)=35.8576万元。
如果投资者手头上有这么多钱,他当然可以在注入资金后继续第二天的交易。但是,如果投资者拿不出这么多钱的话,第二天交易时交易所就会对该帐户进行强制平仓,其结果就是投资者拥有的4张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被强制卖出,帐户上只剩下5.1424万元。
以上仅仅只是个简单的例子,而且没有考虑到期货到期交割的情况。
根据《交易细则》,沪深300股指期货标准化合约可能有四种:当月,下月和随后的两个季月。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当月合约指的是在当月第三个周五到期的合约,例如,今天是6月29日,6月份第三个周五是22日,也就是说当月合约已经到期交割。市场上目前能交易的只有下个月和随后两个季月的合约。所谓季月指的是3月、6月、9月和12月。根据《交易细则》,下月期货合约指的是下个月第三个周五到期的合约,现在看就是7月20日进行交割的期货合约,随后两季月合约分别指的是9月份第三个周五(9月21日)和12月份第三个周五(12月21日)到期交割的合约。
我们假定上述投资者买入的就是下月期货合约,而且在到期日前该投资者一直都幸运地持有这些期货合约。到7月20日交割日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这时候有两个关键的因素需要考虑:一是到期日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也就是盘中成交价格);二是当时的沪深300指数点位。
我们假定7月20日,该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报150万元(按每天10%涨跌幅限制计算有出现这样价格的可能)。
这位投资者如果在收盘前卖出的话他持有的这4张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就将达:150万元*4手=600万元。这就是说,这位投资者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帐面资金就从50万元变成了600多万元。
当然,这位投资者也可以不卖出这1张合约而是选择交割。这时候他能够获得的赢利是多少呢?
我们可以这样粗略地计算一下:我们假定7月20日沪深300指数收盘时报4500点。鉴于《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每个点数的乘数是300元,这位投资者的赢利为:
4500点*300元(乘数)*4(手)-48.48576万元(当初买入时的成本)=491.51424万元。
显然,对这位投资者来说,在最后一个交易日(也就是交割日)收盘前卖出的赢利要比选择交割实现的赢利大。
当然上述只是假想的情况,实际交易时股指期货交易价格会向其实际交割价格靠拢,理论上,两种选择的收益应该是一致的。
需要说明的是,《交易细则》中规定的股指期货最小价格变动单位是0.2个指数点,按一个指数点300元计算,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就是60元,因此,我们上述计算中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变动也应该是60元的整数倍。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在数值选取上忽略了这一点,但这并不影响结果。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发现,股指期货确实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产品,普通投资者即便资金条件允许也不要轻易参与这类交易,投资者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否则一招不慎“暴富梦”很可能就变成了“黄梁梦”。
(以上内容为转贴,非本人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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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推出在即,投资者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前,必须要对交易的每个环节有个清楚的了解和认识,以避免因规则不熟带来的风险。
根据交易者交易目的不同,股指期货交易行为可分为三类:套期保值、投机、套利。下面分别介绍这三种期货交易。
一、套期保值
就是买入(卖出)与股票现货市场金额相当或相近、但交易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入)期货合约来补偿股票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保值类型中最基本的又可分为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买入套期保值,是指通过期货市场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以防止因股票现货价格上涨而遭受损失的行为;卖出套期保值,则指通过期货市场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以防止因股票现货价格下跌而造成损失的行为。
套期保值是期货市场产生的原动力。无论是商品期货市场、还是金融期货市场,其产生都是源于生产经营或金融投资过程中面临现货价格剧烈波动而带来风险时,自发形成的买卖远期合同的交易行为。这种远期合约买卖的交易机制经过不断完善,例如将合约标准化、引入对冲机制、建立保证金制度等,从而形成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商业企业通过期货市场为生产经营买了保险,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而金融企业则可以通过股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来规避、化解股市的系统性风险。
二、投机
“投机”一词用于期货交易行为中,并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指根据对市场的判断,把握机会,利用市场出现的价差进行买卖,从中获得利润的交易行为。投机者可以“买空”,也可以“卖空”。投机的目的很直接,就是获得价差利润。但投机是有风险的。
根据持有股指期货合约时间的长短,投机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长线投机者,此类交易者在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后,通常将合约持有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待价格对其有利时才将合约对冲;第二类是短线交易者,一般进行当日或某一交易时段的股指期货买卖,其持仓不过夜;第三类是逐小利者,又称“抢帽子者”,他们的技巧是利用价格的微小变动进行交易来获取微利,一天之内他们可以做多个回合的买卖交易。
投机者也是股指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必不可少的润滑剂。投机交易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承担了套期保值交易转移的风险,使股指期货市场正常运营得以保证。
三、套利
指同时买进和卖出两张不同到期日的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者买进自认为是“便宜的”合约,同时卖出那些“高价的”合约,从两合约价格间的变动关系中获利。在进行套利时,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约之间的相互价格关系,而不是绝对价格水平。
股指期货的套利一般可分为三类:跨期套利、跨市套利和跨品种套利。跨期套利是套利交易中最普遍的一种,是利用同一股指期货但不同交割月份之间的价格出现异常变化时进行对冲而获利的,又可分为牛市套利(bullspread)和熊市套利(bearspread)两种形式。例如在进行股指期货的牛市套利时,套利者买入近期交割月份的股指期货合约,同时卖出远期交割月份的股指期货合约,希望近期合约价格上涨幅度大于远期合约价格的上涨幅度;而熊市套利则相反,即卖出近期交割月份合约,买入远期交割月份合约,并期望远期合约价格下跌幅度小于近期合约的价格下跌幅度。
跨市套利是在不同的市场之间的套利交易行为。当同一股指期货合约在两个或更多的交易所进行交易时,由于区域间的时区差别和地理差别,各合约间存在一定的价差关系。例如日经225指数期货在东京、新加坡和芝加哥分别上市交易。
另外,股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也存在跨市套利的机会。例如纽约股票现货市场与芝加哥股指期货市场,每年两个市场间会出现几次价差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这为交易者的跨市套利提供了机会,最常见的套利类型就是标准普尔指数的ETF与标准普尔指数期货之间的套利。
跨品种套利指的是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关联的指数期货产品之间的价差进行交易。这两种指数之间具有相互替代性或受同一供求因素制约。跨品种套利的交易形式是同时买进和卖出相同交割月份但不同种类的股指期货合约。例如道琼斯指数期货与标准普尔指数期货、迷你标准普尔指数期货与迷你纳斯达克指数期货之间等,都可以进行套利交易。
交易者之所以进行套利交易,主要是因为套利的风险较低,套利交易可以避免始料未及的或因价格剧烈波动而引起的损失,并提供某种保护,但套利的盈利能力也较直接交易小。套利的主要作用,一是帮助扭曲的市场价格回复到正常水平,二是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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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没进金融专业,而且也没那么多的资金,据说参与股指期货的保证金门槛很高,上次听说是35w(文中举例说是10多w),所以这玩意离我还有比较遥远的距离。发此文 希望对有志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朋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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